想,他根本没那么大的调度能力。

    这个办法最先被林羽PASS掉。

    因为整个过程,何静得不到任何惩罚。

    顶多是事情败露,与陈绮梦撕破脸,做不成朋友。

    第二种办法。

    真的把合同签了,林羽去暗中想办法解决花品的渠道。

    实际上。

    就算真的和易海舟签订了采购花品的合同,何静一样得不到惩罚。

    属于介绍诈骗的中间人?

    不。

    根本没有所谓的诈骗实质。

    合同合理合法合规。

    交不上货,是陈绮梦的个人责任。

    交上货,易海舟的公司不如期付钱,又成了漫长的诉讼官司。

    期间,若是易海舟进去了。

    林羽搞来的花品,还要跟着一起搭进去。

    最后判决下来,里外里还要搭钱。

    没办法。

    告到天庭也要这么判!

    何静呢?

    口头承诺认识一个花商,全程都在保证好好的,还佯装要一起投资开分店。

    然后一拖再拖,拖到没有补救时间为止。

    犯法吗?

    不犯。

    只能说所托非人。

    以上两种办法,出现任何情况,进去的只有易海舟。

    何静依然干干净净,清清白白,平平安安。

    所以,她才敢这么帮自己的情人。

    失败了,她没事。

    成了,她跟着分钱。

    只要道德够低,何乐而不为?

    看上去,是易海舟在作恶。

    实际上,真正的魔鬼在人间。

    以上两种办法。

    均被林羽果断的PASS掉。

    想要同时收拾他们两个,最行之有效的办法是……

    让他们狗咬狗!

    “陈梦阿姨,你原本是想向易老板借钱先救救急是吧?”

    “上次说合同的事情我也在,今天是想提前签合同,收下采购的定金?”

    陈绮梦没什么好隐瞒,点点头说道:

    “的确是这样,但是现在房租的事情……”

    房租的问题已经解决。

    签合同本来也是很多天后的事。

    一时间。

    陈绮梦有些不知该如何处理。

    毕竟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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